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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关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13大总结与7大计划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85    发布时间:2016/9/2 13:46:02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CFDA近日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有关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总结与下一步计划都有哪些?小编将其整理出12大总结与7大计划,以便读者快速了解政策动向!

 

回顾与总结

 

  1、与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2、印发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25种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和检查要点。加强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3、发布《关于整治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8项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4、组织对2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其中5家问题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5、研究查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对18种器械产品开展重点监测。

  6、部署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2016年医疗器械抽验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以往监督抽验、检查和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遴选46种产品开展抽验。

  7、完成《2015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汇总分析报告》《2015年国家医疗器械抽验产品质量评估报告》。

  8、发布4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组织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9、推动信息公开阳光监管:按月发布《关于批准注册医疗器械产品公告》,公开医疗器械审批进度和结果。

  10、发布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178项,统一审查尺度。

  11、完善总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系统,提高受理、审评、审批效率。

  12、推进医疗器械分类管理改革工作,成立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

  13、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探索建立分级、分路和分段的审评新模式,修改完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评新模式》和《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评新模式操作规范》。

  下一步计划

  1、继续制定医疗器械生产环节风险清单和检查要点,进一步拓展涵盖的产品范围;2、针对一些新业态现象的出现,深入调研,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3、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4、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5、9月底前,指导具备换届条件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药品评价中心、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药学会等直属党组织按程序完成换届。

  6、修订《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

  7、开展省级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能力考核评估,促进各省级医疗器械审评审批部门提高自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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