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025-85581709

手机:13809042500

服务号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科进公众号

行业新闻

所在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国家卫计委:严禁医院出租科室

作者:南京科进    浏览:131    发布时间:2016/5/6 14:17:54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召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执业,禁止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以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违规医疗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未在“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名单内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其他在列技术(主要指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违规出租或变相出租科室、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情况开展全面清理,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尽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相关标签:超声骨密度测定仪

上一篇:浙江省查处首例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案
下一篇:评论:用低价药救命还要等几个5年